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
文章来源:区委政法委 作者: 时间:2023-09-15 16:56:18(2023年9月)
摘要:冷水滩区矛盾纠纷面宽量大,法院收结案数年年攀升,案多人少矛盾极为突出。为此,冷水滩区委政法委等3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的实施办法》,决定在全区实行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机制,诉讼案件增幅明显减缓,涉物业、企业类系列纠纷案件数减少,调解率提高,小额诉讼程序使用率提高。
冷水滩区作为永州市经济活跃的中心城区,民事矛盾纠纷面宽量大,区内金融机构多,区法院收结案数量长期位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二年超过350件,案多人少矛盾尤为突出。今年3月1日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市中院党组决定调解前置工作在冷水滩区法院试点。区法院党组闻令而动,对标工作要求,谋划部署有序、责任传导有力、宣传发动有势、统筹结合有度,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探索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外联多方调解资源,内强自身解纷能力,让大量纠纷通过前端防控消化在萌芽状态,有效压降进入法院的案件数量,切实让群众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一、坚持抓落实、强保障,探索实践特定类型纠纷调解前置新模式的“硬任务”。一是党委统筹齐推进。始终坚持把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从“法院主推”上升为“党委主抓”,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法院、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建章立制明责任。出台《冷水滩区关于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对起诉到法院的十大类特定类型纠纷,为调解前置试点进行了制度设计。构建以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为龙头,行业专业性调解为支撑,乡镇(街道)综治中心为重点,村(社区)人民调解为基础的三级调解机制。三是考核奖惩严管理。区平安办将“万人成讼率”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考核,要求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对辖区内相邻关系纠纷、家庭婚姻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等九类纠纷来法院起诉前应先行调解。
二、坚持抓建设、添动力,着力提升特定类型纠纷调解前置新模式的“硬实力”。成立人民陪审员调解工作室、“五老调解室”和诉源治理工作站。邀请二名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的人民陪审员进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特别是在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自助终端,生成风险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及时组织有调解愿望的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二名人民陪审员诉前调解成功案件2021年、2022年分别为1550件、1704件。全区180个村(社区)均成立“五老调解室”,选派24个审判团队对接乡镇街道和诉源治理工作站,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永州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州市分行、中国农商银行永州市分行设立3个金融纠纷诉源治理工作站,推动诉前调解触角向基层延伸。一是建强“枢纽”,打造“政法五老”调解品牌。实行“审判团队结对乡镇、街道”工作机制,审判团队定期下沉开展“问诊”式服务,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已开展调研走访60余次,“一对一”结对帮扶企业7家。区法院邀请本院退休法官何放、零陵区法院退休法官贺云、王衡陵组建“政法五老”调解站进驻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行“门诊式”调解模式,目前已坐班参与调解1950件,调解成功1161件。二是建好“零件”,突出行业专业调解。针对重点民生领域以及矛盾纠纷易发多发领域,与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工会、区妇联、区住建局、区交警大队等部门成立交通事故、物业纠纷、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借款等6个专业调解室,6个审判团队对接专业调解室,形成了“以调解员为主、法院指导为辅、司法确认为后盾”的调审互动格局。如“物业纠纷联合调解室”微信工作群,将本辖区内30个物业公司纳入该群,共诉前调解物业案件1347件,调解成功811件,调解成功率达60.2%。三是建优“机制”,强化诉前调解 速裁对接。全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在线多元解纷优势,汇聚线上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地域、全流程的网上解纷服务,为群众提供不见面、全天候的纠纷调解服务。今年4月1日起全面推行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截至目前已入驻特邀组织17个、特邀调解员107名,调解案件总数4831件,成功1849件。以繁简分流改革为契机,优化资源配置,建立5个调解速裁团队,全面推行“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多措并举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今年来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11.73%,速裁团队5名员额法官结案突破2258件,人均结案452件,平均审理时长23.8天。如2023年7月,娃哈哈冷水滩区代理商伍某出现经营困难,不能继续履行交货义务,未交付货物的金额达200多万元。收不到货物的终端客户便要求退款,可此时伍某却直接“消失”了。50余名终端客户无奈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代理商交付货物或退款。在立案前,冷水滩法院陆续将本次“娃哈哈代理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程序,安排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及时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在开展诉前调解的同时,冷水滩法院还同步做好“府院联动”工作。及时向冷水滩区政法委提出同步组织未起诉、申请仲裁的终端客户进行纠纷化解工作的建议。启动快速联合办案机制,由区委政法委直接调度,组织区信访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园街道等相关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立即采取措施,避免群众利益受损。最终,为240名群众挽回2万余件货物,避免经济损失80多万元。冷水滩法院平稳地化解了这一起涉众案件,杜绝了群体信访事件,维护冷水滩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并为冷水滩法院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增加实战经验。诉源治理“快步走”。针对法律关系简单、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采用诉讼引导与诉前分流的诉前调解模式,减少诉讼增量实现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切实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府院联动“跟步走”。坚持在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紧紧扭住府院联动这个关键,牢固树立全区“一盘棋”意识。及时向区委、区委政法委的请示报告,加大与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裁审衔接“齐步走”。全面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发挥在线多元解纷优势,汇聚线上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全时空、跨地域、全流程的网上解纷服务,为群众提供不见面、全天候的纠纷调解服务。以繁简分流改革为契机,优化资源配置,建立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及调解员组成的5个调解速裁团队,全面推行“速立、速送、速调、速审、速判”,多措并举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四是延伸审判职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区法院先后前往永州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永州市总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永州市九嶷商会、永州市祁东商会、永州市衡阳总商会、湖南晶燚元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永州发电有限公司等,积极构建法企对话平台,加强沟通联系,实现了企业法律需求精准匹配。区法院召开开展“法官进企业”活动部署会,15个审判团队坚持能动司法,拓宽服务方式,积极对接中心城区的15家商会,延伸审判职能,下沉基层助力解纷,最大程度上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如近日在冷水滩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多方努力下,成功化解一起涉企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1000余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达成了执行和解。执行法官在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因案施策、因企施策、灵活执行,最大限度地为被执行企业留下生存空间,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双方当事人均表示非常满意,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被告某公司分三次向原告某银行分别借款780万元、790万元、7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以被告某公司位于冷水滩某处的土地及土地上的房产作抵押。原告某银行与被告(担保人)陈某、刘某、程某、朱某、兰某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2019年,原告某银行向被告某公司催收到期债务并向被告(担保人)陈某、刘某、程某、朱某、兰某发出担保人履行责任通知书。2019年6月,被告某公司与原告某银行,被告(担保人)陈某、刘某、程某、朱某、兰某签订了《不良贷款重组补充协议》。因受疫情影响,2020年4月20日,双方签订了《调整还款计划协议》。截至2021年4月21日被告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128万元,尚欠本金1142万元。2021年6月,原告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将被告诉至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公司偿还原告某银行贷款本金11420000元及利息;被告陈某、刘某、程某、朱某、兰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某、刘某、程某、朱某、兰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某公司追偿;原告某银行有权就被告某公司名下的涉案财产在判决所确定的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判决生效后,被告仍未履行给付义务,原告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要求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拍卖其名下的房产、车辆等资产。执行法官立即查询,通过多次沟通、走访,了解到某公司因为疫情经营困难,暂时无力支付申请执行人的欠款,但具备在经济形势转好的前提下继续市场盈利的能力。于是,执行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的大局出发,准确把握善意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关系,充分考虑到如果拍卖了厂房和机器,被执行公司就无法再从事生产经营,且拍卖厂房容易造成流拍和资产贬值,对双方都是巨大损失,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必须要维护,在权衡利弊后,执行法官一方面要求被执行人尽快筹集资金偿还贷款,耐心向其阐释拒不配合执行带来的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充分考量被执行企业面临的现实困境,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面对双方在协商过程中遇到的分歧,从法、理、情出发,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相互理解、相互体谅,最终双方就本案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还款协议。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冷水滩法院在执行涉企案件过程中坚持践行善意执行理念,深入开展“湘执利剑优化营商环境涉企业”执行专项行动,面对陷入临时性困境的被执行人,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创新执行方式,以“执行和解”助力帮助危困企业实现“涅槃重生”。冷水滩法院避免机械拍卖被执行人赖以生存经营发展的抵押资产,而是促进执行和解,在化解债务纠纷,兑现胜诉权的同时,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实现了多方共赢。此案成功调解有效的化解了金融风险,提高金融机构金融债权的回收率,为盘活企业注入了动力,推动了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又如永州某建筑器材租赁公司与李某吉签订了建筑器材租赁合同,因租金问题诉至冷水滩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后,李某吉未如约履行生效判决,永州某建筑器材租赁公司遂向冷水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执行法官在后续和解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现“案中有案”,还涉及其他法院民间借贷纠纷,于是积极组织商会、企业等各方协商处理,最终达成一致协议,达到治“未病”效果。区法院加大涉企纠纷诉源治理力度,全链条创新涉企案件诉前调解机制,为企业走出困境蓄力赋能,为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坚持抓服务、促推广,做好做优特定类型纠纷调解前置新模式的“硬招牌”。
一是尊重群众意愿,提供便捷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诉前劝导、诉讼引导等窗口,同时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自助终端,打好调解前置工作基础。
二是打通赋权渠道,优化服务质效。双方当事人可通过绿色通道共同对调解成功的案件申请司法确认,经司法确认有效但不履行的,法院执行部门接受申请后将启动快速执行通道。在材料完备、符合立案条件的前提下,将调解不成功的案件由调解平台推送至立案平台进入诉讼程序,确保当事人立案只跑一次。
三是扩大宣传影响,增强知晓认可。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联合市区新闻媒体对特定类型纠纷调解程序前置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同时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延伸审判辐射效应,引导群众通过协商、和解、调解等方式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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